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防控红火蚁若干措施的通知
粤办函〔2021〕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防控红火蚁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9日
广东省防控红火蚁若干措施
红火蚁是重大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繁殖快、分布广、竞争力强、破坏力大,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公共设施和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我省红火蚁防控工作,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红火蚁四级及五级(最高五级)发生水平面积控制在总发生面积的1%以下,公共区域疫情基本控制在一级轻发生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制定以下措施。
一、严格落实红火蚁防控属地责任
各地要充分认识红火蚁疫情的危害性和加强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担负并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红火蚁疫情应急预案和预防控制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部门职责与任务分工,建立健全属地实施、政府领导、协同联动的防控机制,形成市级负责、县抓落实、镇(街)村协助、社会共防共治的防控格局。农业农村和林业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作为,加强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广东省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落实职责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坚决遏制红火蚁疫情的发生与扩散。
二、加强红火蚁疫情监测预警
各地要完善红火蚁疫情监测预警体系,抓好监测网络规划和建设,科学布设监测点,配置先进设施装备,依托云采集、随手拍等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提升红火蚁疫情智能化监测水平和安全风险识别能力。要组织监测普查,开展风险调查评估,定期收集、分析、报告监测信息,准确掌握疫情发生范围、危害程度和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结合本地区红火蚁发生危害情况,制定疫情防控任务推进路线图,挂图作战,分类施策,持续治理。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植物疫情报告制度,按全国农业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平台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审核,及时规范报送本行政区域内的红火蚁疫情快报、月报、年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红火蚁疫情监测信息,不得阻挠他人如实报告。
三、着力提升红火蚁防控能力
各地要把红火蚁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本行政区域红火蚁防控和应急处置需要,充分做好防控物资和队伍准备。推动建立红火蚁药剂零售网点,保障红火蚁防治药剂有效供给,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红火蚁防治药剂零售点布设任务,全省每个乡镇至少有1家农药经营门店提供红火蚁药剂零售服务。加强防控队伍建设,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红火蚁统防统治,组建以本地居(村)民为主体的基层红火蚁防控服务队伍,鼓励兼职防控服务,加强对基层队伍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红火蚁防控。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建设一批红火蚁综合治理示范区,带动提升全省红火蚁科学防控能力。
四、积极实施红火蚁防控行动
各地要在每年春季(3—4月)、秋季(9—10月)等红火蚁防控关键时期集中实施防控行动,落实区域内统防统治、区域间联防联控,最大程度压低红火蚁发生区的蚁群密度,减少红火蚁在不同区域间的迁徙往返和扩散危害。对蚁巢密度较低且较分散的发生区,可采用饵剂点施法灭除单个蚁巢;对蚁巢密度较大、分布普遍的发生区,可利用撒播器、无人机等撒施饵剂开展大面积防治;在人体健康或重要设施受到严重威胁、急需尽快处理的发生区域,应委托专业机构或队伍采取粉剂灭杀、药剂灌巢等方法开展应急防治。
各地级以上市的春、秋季防控情况(包括资金投入、防控面积和效果等),请分别于每年5月、11月底报送省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五、强化植物检疫监管执法
各级农业农村、林业部门要认真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严把农林作物生产基地产地检疫关,监督指导农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做好责任区域内的红火蚁检疫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种苗、花卉、草皮等植物及其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调运应施检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监督指导城乡建设、园林绿化、道路设施、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等施工业主单位和个人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海关要加强出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防止红火蚁传入传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口岸红火蚁防控工作。
六、开展红火蚁防控监督考核
加强红火蚁药剂质量监督检查,开展药剂市场价格监测,规范药剂生产和市场经营行为。监督指导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有关单位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与合理使用规定,建立服务档案,如实记录作业时间、内容以及用药名称、用量等。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产品和行为。将红火蚁防控工作纳入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省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对各地开展红火蚁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对不重视、不作为、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依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严肃处理。
七、坚决守好生命安全底线
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火蚁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全力避免发生因红火蚁攻击叮咬致人员死亡事故。卫生健康部门要主动宣传红火蚁卫生防护知识,组织协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红火蚁危害人体健康紧急医疗救治,对危重患者要集中医疗资源抢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疫情,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救治。
八、推动红火蚁防控科技攻关
要高度重视红火蚁防控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红火蚁高效药剂、风险监测、诱集技术、扩散成灾规律和非化学防治技术等攻关研究,筛选出一批安全、稳定、高效的红火蚁防治药剂,优化集成不同环境下的红火蚁防控实用技术。建立“省、市、县、镇”四级红火蚁防控科技指导服务支撑体系,省专家组要制定统一培训教材和防控指引,为全省红火蚁防控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市、县级专家组负责指导服务本行政区域内红火蚁的监测普查、防控效果调查评价等工作。镇级依托农技服务站、农药经营门店,安排科技服务人员为群众提供红火蚁识别、安全防范和科学选药用药等技术指导服务。
九、大力开展红火蚁防控宣传培训
广泛开展红火蚁防控宣传,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海报挂图、现场观摩、科技下乡和在线直播等方式,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将红火蚁识别、防控和防护救治等知识普及推广到千家万户。加强红火蚁防控知识专题培训,制作科普短视频和网络培训课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提升全社会特别是重点人群的防控能力。
十、加强植保植检体系队伍建设
各地要高度重视植保植检体系队伍建设,理顺工作职责,稳定基层机构队伍。现有机构编制少的地方,可采取聘请兼职植物检疫员、返聘离退休农技人员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植物疫情监测防控。强化政策资金保障,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将植保植检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改善植保植检工作条件,配备配齐植保植检基础设施设备,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农作物病虫疫情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现代化植保植检服务水平,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